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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为什么要拆散大家庭-商鞅变法强制分家
2024-12-03 15:06:20      点击:
商鞅变法为什么要拆散大家庭?商鞅变法强制分家

  很多人都不了解商鞅变法的事情,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欣赏。

  据《史记商君列传》中记载: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

  从这一句话中可见,在商鞅心中,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是他此番变法最为重要的政绩之一。

  商君变法,严禁父子同室

  公元前356年,商鞅入秦辅佐秦孝公实行变法,亦是此番变法是使秦国成为了六国中最为富裕强大的国家之一。

  商鞅在各个方面皆有所变革。政治上,他改革秦国户籍、启用军功爵位制度、变革土地制度、统一度量衡以及开化民风民俗以及制定了严酷的法律。

  在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和奖励耕战;在军事上则是主张兼并战争,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

  《商君列传》中对商鞅两次变法中对于分家的措施都有详细记载:

  第一次始于公元前356年,立法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商君强制推行了个体小家庭的制度。

  第二次则始于迁都咸阳之后,他对此前制度进行了补充及规范:“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势要强力革除戎狄的旧俗。

  从这两次立法规定,皆可见商君对于分家态度之强硬,那么他为何要强制分家?这还要从秦国的建国史说起。

  强制分家是为何

  秦国的公族本是殷商的贵族,然在商周之交时,秦国公族站错了队,因而在西周之时成为了养马的奴隶了,居所也被强行迁到了与戎狄相交的西部。

  身为秦先祖的秦非子因养马有功而被周天子封了一个附庸国。 治都于於秦邑,号秦嬴,这便是秦国的开始。

  公元前的821年,因秦庄公击败了西戎,被周天子封为了西陲大夫,并再次赐以天水之地。

  公元前771年,西戎刺杀周幽王,秦襄公率兵救天子有功,从而得到了周平王赏识。

  公元前770年,秦襄公又派兵护送平王东迁有功,而被封为诸侯,赐封了岐山以西之地。 从此,秦国便正式成为了周朝的诸侯国。

  岐山以西地区虽成为了秦国的封地,但当时这一带实际上还是为犬戎所掌控。秦襄公决意驱逐戎人,因此秦国与西戎的百年战争开始了。

  两国的战争是最后是以秦国的胜利告终的,在此过程中,秦国人不断将一些戎人部落逼到别的地方。但对于那些归顺的戎人,还是要接受的。

  至于当时这些戎人与秦人的人口比例如何,已然无从知晓,但能够肯定的是,时秦人的风俗习惯被当地风俗感染,形成了新的习俗。

  受戎狄影响的明显习俗之一就是父子兄弟同室而居。父子无别,但是一个家庭有很多人,父子兄弟皆同室而居,这意味着秦国的文明开化程度低。

  这便是商君势要变革的重要原因。

  究其根本,意在富国强兵

  但其实商鞅实行这种别籍异财制度,最根本的意图还是在于富国强兵。

  商鞅是为秦孝公的求贤令而来,在他三次面见秦孝公之时,分别列出了“帝道”、“王道”以及“霸道”三种方案,然而秦孝公明显只对“霸道”感兴趣,他想要尽快实现秦国的强盛,因而才有了后来的商鞅变法。

  两个人的目的都是为了在短时间之内富国强兵,因此变法的所有内容其实都是为了富国强兵而展开的。

  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都是“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大家长便是这个大家庭的父亲,而儿子们即便是娶妻生子了也不能独立,没有自己独立的土地和财产。

  因而这样建立起来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观念极为深重。但这样子,当时的服役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一个家庭只需要一人服役,赋税亦是如此。

  因此将大家庭变为一个个的小家庭,户数能够增加,服役人口自然也就增加,这对于富国强兵无疑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因此商鞅才会禁止父子兄弟同宅而居,最主要便是为秦国增加赋税和服役的人口。

  小结

  尽管商君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的根本意图是为了增加服役人口和税收,是服务于富国强兵的目的,但此做法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秦国百姓开化,提高了秦之文明。

  参考资料:《史记.商
商鞅犯了什么罪被五马分尸?商鞅被五马分尸的主要原因_2

  他为了在弱肉强食的现实面前争一席之地,重金网罗天下人才。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卫国的一个贵族,公孙鞅,又称卫鞅的壮年男子,便成了这重赏之下的勇夫。这也并不奇怪,老百姓盼望着风调雨顺,甚或学些磨豆腐一类,便一很知足了,过去识文断字的想中秀才,秀才又想中举人,进士。贵族想着领兵挂相印,其实都是一种心态。据说卫鞅年青时,心中的偶像便是李悝,吴起一类不安份的人。他现跑道卫国,做了一个类似于国务院总理的秘书一类的小吏。这对持才自傲的他简直是一种折磨,可在这折磨中,他却看清并学会了升官的窍门,即朝中有人才能做官,要是朝中没人,那也的绕来绕去“托”人,被托的人大概就是当今的“托儿”之类。

  虽然秦寿公招贤纳士是否真心,可吃过这方面亏的卫鞅,还是托了一个和秦寿公关系很好的景监来为自己铺路,当路子铺好后,见了秦寿公就心里有底了,见面就把仁义道德,尧舜禹汤之类地经纶大讲一通,可正当他讲得兴致正浓的时候,秦孝公竟打起哈欠来,根本就不听,既然给人当托,还得当到底,在卫鞅的哀求下,“托儿”还是发挥了作用,寿公答应,过几天再见一面。公元前338年(周显王31年,秦孝公24年),秦孝公病重欲传商鞅。商鞅不敢接,太子驷即位,就是秦惠文王。太子驷本来是反对新法的,为此,他的师替他顶了罪,如今,秦惠文王就以谋叛罪下令逮捕商鞅,后来处以五牛分尸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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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的个人结果,正好被赵良言中了。这里面有两个概念,特别应当引起现代的中国人的注意,因为第一种概念,已经被识字的秀才——所谓的文化人及不识字的农夫村姑以小调戏曲秦腔一类的形式直到我现在用笔写(公元1997年)的时候,还在各种庆祝会上歌唱着;如李帽更换太子,下河东等,不一而足。

  所谓第一种观点,便是由中国的传统的正统观念所引发出来的知思图报,视为知己者死,为爱情牺牲了整个青春年华而独守寒室的王宝钏的形象,现在还在电视上被秦腔大师吼个没完,等等这一切,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的美德,又是一切中国人的悲剧,特别是那最早觉悟起来,并也打算学着商鞅的变法使社会进步,但正如赵良分析商鞅时所指出的,一旦脱离人民,就没有好下场:而现在的人民,不但要看你怎么做(因为表面上艰苦朴素,背地里却干着花天酒地的勾当),更需要一个说法,即一个观念,虽然一时半会拿不出个说法来,但不要紧,只要你向人民说清:我们现在还在总结,还没有一个完整的思想,尽量在这一点上争取人民的谅解,人民才不至于象民国被连年混乱的时候,家里攒一箩筐旗子,窗户底下喊让挂谁的便把谁的拿出来挂;问题的另一面,是出发点的问题,即呼吁改革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社会的繁荣昌盛,老百姓的安居乐业,还是象秦孝公和尚鞅搞的那一套,都打着改革的旗号,以今天,而各自心照不宣干着的勾当?

  和孝公病重,想传位于商鞅,而商鞅不敢接,难道是秦孝公不够意气,商鞅胆小?都不是的,是以思想为背景的传统的群体意识,在指挥人的社会政治生活。谁来继位,难道是一位生死的老人的一句话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吗?远非如此!虽然各个时期有各个时期的特点和神话传说,但基本上是以家族方式来解决的,这就是皇帝的儿子远是皇帝!虽然被皇帝折腾得自己快要活不下去了,可也得口是心非地呼喊“万岁、万万岁!”。虽然也有些做皇帝,事情做得过分了些,以皇帝家族为核心的集团,用流血或不流血的方式换一位新皇帝,但,这是冒着大危险的事情,如周公和西汉时的霍光等。话又说回来。孝公难道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吗?!正好相反,他自己最清楚不过了,但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我够朋友;二、好和好散。你名利都得到了,要么趁早滚蛋,要么玩完。

  就秦因而言,虽然杀了商鞅,可并没有改变商鞅的法令。所以,在弱肉强食的诸侯混战中,在惨无人道的“霸道”思想指导丫的秦国,能一扫群雄而独霸天下。就不难理解了。接着而来的问题是,当把所有的对手都杀光之后,自己却成了自己的对手。这也弄得秦始皇直发神经。一会儿修城,一会儿焚书坑儒,无非是想着这霸道的天下永远霸道下去!可是苍天有好生之德,秦王朝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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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人有诗讥笑日;“坑灰末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不管怎样,秦王朝在中国历史上被后来的统治者作为反面材料,例如西汉时的贾谊,虽然写出了名篇《过秦论》,但文采归文采,他的结论就未必正确,他的分析问题的方法有缺陷。秦朝在二世胡亥手里很快灭亡,原因出在秦寿公犯有路线性错误:急功近利。这就是根源!这反道符合老子哲学;大器晚成.即俗话说来得快的去得快。

  在漫长的历史长廊里,也有与商鞅变法齐名,如宋代的王安石。但王刑公是一步一步干到宰相位置上的。王安石(1021—1086),字介惠,晚号半山,临川(今属江西)人。他从小勤奋好学,二岁以前,随父官游,到过南北许多地方,目睹时艰,立下改革政治的志向。庆历二年(1O42)中进士,历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府及江南东路提点刑狱等职,在江浙一带做了十六、七年的地方官。嘉佑三年(1O58),他回京城任三司度支判官,呈奉《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提出了自己富国强兵的计划,但未被采纳。

  宋神宗即位后,想有所作为,所以对王安石的上书非常赞赏,熙宁二年(1O69)任命他为参知政事(副宰相),次年升任同中书门平章事(宰相)。在这个时候,他竭力推行为老百姓减轻负担的“青苗法”,也就相当于现在的农村经济改革,即怎样把农业搞上去一类法令、法规。在理论上,他的观点是正确的,但实行起来却遭到了失败,这使他产生了“明月何时照我还?”的悲伤消极情绪,就在他忍受着变法失败的痛苦时,自上而下的各个官场“油子”,借“变法”之名捞了不知多少黑心钱的一类。

  和被“变法”变得更加贫穷的老百姓则只有欢乐与愤恨!也就是说王安石的痛苦是夹在欢乐与愤恨之中的,这能怪得了谁呢?一个国家,一个以大汉民族为主体的宋王朝,仅凭他的一腔热血是远远不够的,把他和商鞅比,我觉得至少在政治运作上远不如商鞅;要变法,首先得有“王道”、“霸道”一类的思想武器来武装自己武装老百姓。第二、在思想体系的指导下,也不妨采用“欲达目的,不择手段”,比方象苏东坡一类的反对派,一边降级使用,一边又共同饮酒作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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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王安石的变法,有点象“林黛玉进贾府”。除了黑心的和不要命的流氓政客,旧中国的文人心里是很复杂的,中“学而优则士”的流毒太深,特别是自以为是才学八斗的书呆子们。仕途险恶,如履落冰,伴君如伴虎等,都是在官场被撞得头破血流后才总结出的。但奇怪的是“前仆后继”久撞不减其志?历史在这一点上象一个环形地铁,不论那个朝代的文人坐上去,结果都一样,甚至连上“地铁”的方式都一样。特别是魏晋时期的文人,除了建安七子给阎王爷大讲人世间的美好,竹林七仙用酒当麻醉剂,还有象以《陈情表》而名垂青史的无耻文人李密之流。李密(224—287),一名虔,字令伯,犍为武阳(今四川省彭山县东)人。

  曾仕蜀汉为郎,西蜀政权灭亡后,又出仕晋为太子洗马,官止汉中太守。《陈情表》就是他出仕前为晋武帝司马炎马的。对于这篇文章的文才,是不能否定的。但文中抒发的感情,就模糊不清,并且有夸大卖弄自己以讨好晋武帝的成份在里边。若论忠,就不能把自己做过官的西属政权称为伪朝,若论孝,将老太太用八抬大轿抬到官府,丫鬟名医照顾周全,就不应当推推搭搭,所以,按照过去的观点,李密之流,就应当是一个不忠不孝的东西!他的扭扭捏捏,羞羞答答的《陈情表》,只能当作无耻文人的自我表白,至于后来被谗免官,死于家中,那是历史的必然。文人一旦成为御用文人。就如同把自己当做奴隶卖给奴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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